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承担承诺书
2026-04-03 07:06:08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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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承担承诺书
人民法院:
我公司自愿申请加入贵院“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从事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并作出以下责任承诺:
保证绝对不会发生由于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股东及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导致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被人民法院撤销,给执行法院、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一)与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服务平台提供者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和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二)描述、说明拍卖财产照片、视频、文字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不能实现的;
(三)接收咨询、引领看样过程中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遗漏重要信息,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不能实现的;
(四)由于网拍辅助机构原因,导致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竞买资格的人竞买的;
(五)网拍辅助机构有本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行为,妨碍或阻止竞买人参与竞买的;
(六)网拍辅助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违反贵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相关的拍卖财产的;
(七)其他因网拍辅助机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被人民法院撤销,给执行法院、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以上承诺,我公司将严格履行。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严厉处罚,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6年3月26日